當兵終於遇到了一個難關了
原本以為安逸穩定的軍中生活
現在要有了變化
今天接到一通爛電話 居然說我要去苦單位
可惡 馬上打1985向上反應
感覺也是要里不里的
明明簡章裡 第十三項中的三跟五小項就說了

13.3 服役期滿後 得依軍事需要 志願及陸海空軍軍官士官志願留營入營甄選服役規則辦理 後以1至3年為1期
        繼續服現役 續服期間納入軍 士官經管輪調
13.5服役一期內(軍官五年 士官三年) 因單位精簡 裁撤等因素 能應以申請志願服務地區分發為原則
 
從上兩項看來
如果S沒有精簡跟裁撤 根本不會調動
而且要調動也是等服役期滿後 續簽以後才會調動
如果現在調動 根本就是跟簡章不符
可以說是違約 甚至說是詐欺也可以吧
說詐欺是它堅持調動的話 就是簡章上故意隱瞞沒有盡到告知的清楚的義務
而故意寫述一些會讓人誤會不會調動的言詞
而不論是違約 或是詐欺 調動的命令都應該無效
還好我簡章有留著  我一定會上訴到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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